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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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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5-07 11: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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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相关单位:

2022年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将持续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建设数量,注重建设质量,建设“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梯次衔接、开放共享、富有活力”的省重点实验室体系,打造聚集培养人才、开展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产出高水平成果的科技创新高地。

重点支持在无省级及以上实验室的优势学科、特色产业领域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前沿、新兴、交叉、边缘学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的产业领域。

二、布局原则与学科领域

根据学科类、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的不同定位和要求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已经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产业,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应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出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原则上应依托1个及以上学科建设,学科分类和分级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为标准,科研院所参照执行。

三、申报条件

符合《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基本要求。

(一)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条件

1.鼓励与有合作基础的相关企业、省外或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申报。

2.实验室负责人应具有与申报实验室领域相关的博士学历和正高职称,作为主要完成人(前 3 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近3年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或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级科技计划)。

3.具有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固定人员包括研究、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固定研究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4.研究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近3年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且至少有1项已实现应用转化(专利转让经费累计不低于10万元)。

)符合下列情况的实验室,优先予以支持

1.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大气科学、园林学研究方向优先建设省重点实验室。

2.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纳入国家人才计划;固定人员中拥有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流程。负责人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报《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见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2.材料报送。申请人在网络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1式8份,连同汇总表一并报送系统填报提交截止日期5月20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5月23日。

联系人:乔亮  赵晓芳

联系电话:7563236

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电话:13099052356 13099052365

附件:

1、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pdf

2、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名单.xls

 

科学技术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