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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中心、研究所2023年度工作目标(科学研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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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02 1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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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中心、研究所2023度工作目标(科学研究工作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20241号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科学技术部将对学院、中心、研究所2023年度工作目标(科学研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请学院、中心、研究所填报202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研究工作)登记表(附件1)、202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研究工作)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并于20241月418:00时(星期四)前将所填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科学技术部联系人,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

刘琳(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医学院,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护理学院);

王嘉宁(化学与化工学院,煤基生态碳汇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煤炭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

朱莎(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附件:1.学院、中心、研究所名称+202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研究工作)登记表

2.学院、中心、研究所名称+202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研究工作)支撑材料清单

 

科学技术部    

20241月2日   

附件1:学院、中心、研究所名称+202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研究工作)登记表.xlsx附件2:学院、中心、研究所名称+202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研究工作)支撑材料清单(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