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西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晋科发〔2022〕16号)要求,科技厅拟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已入库专家信息,增补新的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6.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二)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企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曾经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技术总负责人,并曾经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经两名以上已入库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的,可破格入库。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相关战略研究的处级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满十年的科技管理人员。
(四)科普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科普政策;
(2)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3)擅长普及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新工艺,并不以推销图书、产品等营利为目的。。
(五)财经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的;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高等院校经济、金融、财会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及保险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财务高级管理人员;
(5)为资本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负责金融市场管理和金融行业监管的政府机构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采用网络申报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已入库专家需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新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要求,现有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的,系统将进入冻结状态,请专家重新登陆并确认信息后,可解除冻结状态。更新信息时,可以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
(二)新增补专家需向科学技术部申请用户名、密码,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系统提交后,在线打印专家信息表一式三份,经签字后,报送至科学技术部1232办公室。
三、推荐时间
推荐专家采用集中推荐和日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推荐为主,日常推荐为辅。
(一)集中推荐
1.系统集中推荐时间:2024年8月13日—9月9日。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
(二)日常推荐
集中推荐截止后,如有需补充推荐的专家请与省科技厅联系,按有关要求入库。
联系人:乔亮 刘婷婷
联系电话:7158962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351-4061078、4062344
附件:1.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doc
2.技术专家信息表.doc
3.管理专家信息表.doc
4.科普专家信息表.doc
5.财经专家信息表.doc
山西大同大学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19日
财经专家信息表.doc
管理专家信息表.doc
技术专家信息表.doc
科普专家信息表.doc
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