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强省战略,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推动专利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服务山西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继续对我省部分优秀专利技术推广实施给予引导资助。现按照相关规定发布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专利推广实施(专利转化)资助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要求,向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市场监管局申报;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向其省直主管部门申报(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指南),省局原则上不接受项目申报单位的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级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后签注意见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专家评审。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纳入本专项项目库。
(四)项目立项实施。项目实行“择优资助”的原则。对纳入本年度项目库的,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家审查和现场考察意见、年度预算规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支持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市场监管局予以立项。双方签定《山西省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任务书》,明确权利义务,确定项目实施内容、目标以及考核、验收指标。项目任务书为立项、实施、完结及鉴定验收的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完成项目。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真实、客观和有效,纸质材料要求见申报指南,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填写,并胶订成册。
1. 申报材料中所需证照原件由项目初审单位查验后当场退还,提交的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 各项目需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在封面注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制作图文并茂的一份PPT (介绍单位及项目相关情况,可带解说的音频,时间5分钟内),以光盘形式随正本一并装档案袋提交,其它六份副本不需装袋和配光盘。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另保留纸质材料一份。
3. 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二)项目申报统一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科技处1230办公室
联系人:乔亮赵晓芳何露
联系电话:0352一7563236邮箱:dtdxkjc@163.com
三、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县区局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行〔2019J 112号)办法规定,对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进行申报受理。项目初审单位对项目申请主体、项目负责人及其证照的真实合理性和资料的有效合规性负责,要明确工作人员及业务咨询电话,按要求做好诚信承诺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附件: 1.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局《山西省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行【2019】112号.pdf
2.山西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2021年项目申报指南.docx
5.2021年度山西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