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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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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3-05 1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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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20203

各部门: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07号)要求,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被推荐成果是《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晋教科〔20127号)要求的通用性成果,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推荐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是省属高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公开发表,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已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创新成果不得申报本奖励。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书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照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对申报成果学术争议、学术诚信等方面给予承诺。

(二)公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报送前,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320日-325日。

三、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2项。

四、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PDF电子版。考虑到防疫期间,申报材料仅报送电子版,不要求纸质版。

对于科技奖主要完成人(或完成单位)与推荐成果相关人员(或单位)不一致(包括人员调整、顺序变化、单位变化等)的项目,推荐函中除了要对推荐成果公示情况及异议处理结果说明外,还要承诺各项推荐成果全部相关人员(或单位)对推荐情况知情,无异议。

五、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315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tdxkjcjjs@163.com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进生、刘芳芳、刘琳;联系电话:7563235Emaildtdxkjcjjs@163.com

拟申报者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附件1:晋教科函〔2020〕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晋教科函〔2020〕7号附件.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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