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文件要求,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具体要求请查阅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一人。请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于2021年5月21日18:00前,将学院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候选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份报送科研部(行知楼1237房间),并将汇总表的word文档电子版发至邮箱:dtdxkjcjjs@163.com。学校将从申报人中遴选出一名候选人进行推荐。
附件: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pdf
附件4:学院名称+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候选人汇总表.doc
科研部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