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半导体与新材料领域)
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半导体与新材料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批发布支持方向58个(详见附件),包括半导体、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等新材料领域。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项目申请单位是指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在内的联合共同体,且本次申报要求必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鼓励牵头单位联合本领域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单位、人员组织申报,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项目申请单位(联合共同体)申请及承担项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项目负责人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在研项目达到执行期限的须在申报前完成结题工作),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符合省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要求。
三、注意事项
1、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2、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3、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执行。
4、项目申请单位请按照申报书提前准备PPT汇报等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时间。
四、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5、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6、科技查新报告;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五、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申报为集中申报方式,网上填报受理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7:00。
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请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部1230办公室,学院统一出具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乔亮 赵晓芳
联系电话:0352-7563236
科研部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