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4年度大同市科技计划包括:大同市重点研发计划(包含高新技术领域、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四个方向)、大同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大同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二、申报条件
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83天。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的雇员或聘用人员。
(二)项目组成人员构成科学合理。
(三)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企业类创新主体申请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的自筹资金应大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资金。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和2024年大同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三、申报要求
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支持方向
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和受理方式
(一)注册登录
项目负责人根据“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相关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委托查新和项目申报。(“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53.5.54)
(二)申报单位职责
申报单位登录“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网络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等)、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材料(无职称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明)、项目负责人曾成功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重点研发类项目应提供项目查新报告。重点研发(国际合作)项目应提供与外国机构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的科技成果指有效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提供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非自有科技成果应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合作协议书等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项目研究实施对环境有影响的,应提交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应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
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带水印和编号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学技术部1232办公室。
六、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9月2日。
研发类项目查新时间:2024年8月25日。
项目查新通过“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委托。在线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委托查新协议(签字盖章存为PDF格式)”,成功后等待查新,查新完结后,项目申请人下载打印查新报告,送至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中心签字盖章。
查新联系人:周媛
联系电话:13700523094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1669号办公楼三楼
项目申报联系人:乔亮 刘婷婷
联系电话:7158962
附件:
1.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农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社发指南)项目申报指南.doc
4.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5.2024年度大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6.2024年度大同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山西大同大学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度大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4年度大同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农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4年度大同市重点研发(社发指南)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