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摸底调研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调研的通知,现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进行摸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全面系统梳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理论研究成果和在研项目的支持和扶持。
二、调研内容
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备独创性和解释了的研究成果和在研项目。
三、工作要求
1.填写《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表》(附件1)。每项独创性成果填写一张表,独创性成果说明不超过500字。
2.填写《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在研项目表》(附件2)。每项独创性在研项目填写一张表,独创性在研项目说明不超过500字。
3.总结本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现状,以及对中央、省委和大同大学进一步加强理论建设指导提出建议,形成报告,字数在500字以内。
4.汇总附件1和附件2内容,并填写《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目录》(附件3)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在研项目目录》(附件4)
四、相关说明
1.“独创性”标准
立足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在特色学科、特色领域提出新的概念、新的体系、新的研究方法,有独创性、超越性的观点或意义。
可参照以下标准判断:
(1)获得国家级奖励、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
(2)获得山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等省部级以及相当于省部级的奖励的;
(3)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学术期刊上的;
(4)其他在全国学术界有影响力的成果。
2.独创性成果可以是项目结项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也可以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的文章。内部资料和涉密内参除外。
3.独创性在研项目主要是指各单位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包括在研的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及其他类别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
4.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的说明材料中要包括对成果或在研项目的论证,即对理论建设是否有指导性意义,独创性体现在哪些方面,重要性和社会反响等。
5.相关省级社科研究单位是指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院、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高等院校是指我省本科院校。
相关升级社科研究单位和各高校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材料。
各市委宣传部负责统计上报本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材料。
五、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以学院和研究中心(所)为单位,于2020年3月26日前报送到科技处,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和Word同时提交至dtdxkjcwqw@126.com。
联系人:王全旺 电话:13653423919
特别说明:
(1)个人文件命名格式:
姓名+成果表/成果目录
姓名+在研项目表/在研项目目录
(2)学院(研究中心所)文件夹命名格式:
学院(研究中心所)名称+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摸底表
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表》附件1.doc
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在研项目表》附件2.doc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目录》附件3.xls
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在研项目目录》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