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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大同大学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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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08 16: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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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大同大学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填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部〔20219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数据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关于做好山西大同大学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各学院填报如下表格:

1. 表3-5-1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2020年);

2. 表3-5-2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2020年);

3. 表3-5-3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2020年);

4. 表6-6-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5. 表6-6-6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6. 表6-6-8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7. 表师范-1:教师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情况(2020年)(各师范类专业填报)。

(以上表格见附件)

填报时,请严格按照《山西大同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填报内容。表格的格式不要更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表格的文件名称需标注学院名称,格式如示例:表3-5-1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文学院)。

另外,在表6-6-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表6-6-6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6-6-8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中填报内容的,请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和复印件。其余表中填报的成果,如果在2020年科研成果登记时已报送科研部的不需提供复印件,新增的成果需提供复印件。

填好后,请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部,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需报送所填表格的电子版。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数据规范管理,为防止数据外传,严禁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数据传输

附件:山西大同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指南及相关表格.rar

科研部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