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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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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14 1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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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

项目的通知

相关部门:

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批发布支持方向43个(详见附件),包括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两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联合共同体承担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其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符合省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要求。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参与人员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

4、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失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三、注意事项

1、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

2、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3、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执行。

4、项目申请人应提前准备PPT汇报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四、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5、科技查新报告;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五、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第一批受理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

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请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按要求签字后报送至科研部1230办公室。

联系人:乔亮  赵晓芳

联系电话:7563236

附件: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申请项目信息.pdf

科研部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