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要求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2022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方位推动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聚焦山西中部城市群和太忻经济一体化经济区区域科技创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高效农业等产业和领域开展科技项目与科研活动,具体支持方向及要求如下: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创新的重大需求,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且已取得一定研究基础,能为解决行业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破解关键科学原理、机理机制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4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方向明确,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研究进展或理论突破。
(2)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
(3)优先支持承担过原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有较强基础研究实力的单位和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我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依托技术人才优势,聚焦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瞄准世界一流、国内空白、产业急需,牵头实施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尽快取得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和战略产品。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基础,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主攻方向紧密相关,应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和产业引领作用。
(2)项目可在较短期间内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标志性成果,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3)重点支持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为已经科技部门纳入管理序列的,在建设期内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4)同一科技创新基地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只能申报1项。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支持方向:针对我省聚焦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建设,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2.支持强度:单项资助额度7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2-3年。
3.申报要求:
(1)项目依托的科技成果已较为成熟、知识产权归属清晰,适宜在一定范围内示范转化应用。
(2)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实施的有关对象达成合作意向,确保项目立项后能顺利实施,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
二、申报条件
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申报主体。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如为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项目在研2项(含)以上者不得申报本类计划。正在承担省级基础研究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申报应遵循省级科技项目限项规则,同一年度内限项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如申报的计划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已承担省科技厅2项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3)正在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要求
(一)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二)项目涉及伦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视需要由相关医疗机构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网络申报成功后,负责人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六份按要求签字后报送至科学技术部1230办公室。
申报网址: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
(二)申报时限
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能在本批次受理时间期限内提交成功的进入下一批次。
本次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2年4月27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乔亮 赵晓芳
联系电话:7563236
科学技术部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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